“恭喜佣兵集塔喇苦成功完成任务,19oo万戒尼已打入您的账户。”
比索丶里奇,我好像记得这个名字。
后续我对一年内订阅的报纸进行了查阅,终于在去年9月中旬的报纸上,找到了那位连环杀人犯的相关报道。
比索丶里奇的死亡,证明这家公司是间正派的公司,我觉得这位年轻人是个好人,虽然看起来有些可怕,但为了正义,我觉得我有必要将这件事宣扬出去。】
日记内容不长,刨去那些冗长无聊的废话,富江似乎通过老皮特的视角,直观看到了那天的画面。
虽然不知道老皮特怎样从集塔喇苦那张梳着莫西干头的丑脸上看出的年轻,但细节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了解了事情的始末。
更衣室的门栓响起声音,百晓生换上心仪的服饰走了出来。
富江的目光转去,随即表情一僵。
本以为对方走了那麽多家店,没有看中一件衣服,是打算买一套类似宽袍广袖那样的中古风,毕竟百晓生这个名字听起来就和古风很搭。
“怎麽样?好看吗?”
原地转了一圈,百晓生对着富江露出笑。
“……太扎眼了,不考虑换一套吗?”
“不了。我觉得这件很配我的气质。”
有时候执事智商太高了也有坏处,就比如现在他太有自己的审美了!
一身印第安装扮的百晓生满意的在试衣间前转了个身。
“……”
羽毛衣加草皮裙,说你是鸡毛掸子都有人信啊!
麻烦别顶着我的脸做这麽恐怖的事谢谢!
富江拿出毕生功力苦口婆心的劝说对方选择正确的审美,可惜最终以失败告终,他无奈得只能放弃。
什麽深不可测百晓生,就是一审美奇葩的二愣子。
他面无表情的将头转向老皮特,眼不见为净。
“这衣服……多少钱?”
老皮特笑眯了眼,心想终于把这件挂了三年无人问津的衣服卖出去了。
“就收你11万戒尼好了。”
富江没有说话,在钱包里找了找,翻出一张1万面额的戒尼拍在玻璃桌上,带着百晓生往外走。
“?诶!诶!”
老皮特懵了,赶忙从柜台里探头,“这不对吧?是11万戒尼!不是1万!”
拉开门的富江停住脚步,面无表情回头:“在此之前我拍在桌上几万?”
“1o万……不对!”
老皮特反应过来,“不是!那不是买情报的钱吗?!”
对此,富江的解释是:“我说了是来买情报的吗?我是来买衣服的!”
糟糕心情让他拉着百晓生头也没回的离开。